我的资金
公证提存资金监管
厦门市公证处
王晓明
已实名 138 **** 1111
在 管 余 额
¥32,000.00
资金由厦门市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保管
¥50,000
累计入金
¥18,000
累计解付
¥0
累计退款

资金流水

近 30 天 · 共 3 笔
可申请退款金额
¥32,000.00
系统自动核算未消费余额,退款将沿原支付渠道退回

提交退款申请

¥

退款金额须大于 0 且不超过可退余额

退款规则:商户 3 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则原路退回;超时未处理进入公证快速退款通道。商户停业失联时,在管资金即时冻结并支持批量退款。

进行中的退款

处理中
提交申请
商户确认
3
公证核验
4
原路退回

申请单号:RF-20260917-0023 · 提交于 09-17 09:47,预计 3 个工作日内到账

电子凭证

带电子签章与时间戳
凭证效力:电子公证书、协议与回单均带可靠电子签章与可信时间戳,符合《电子签名法》,与纸质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。
提交争议后,对应监管资金将即时冻结,公证机构将在 7 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或依生效法律文书处置。

发起争议申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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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天记录截图.jpg 消费凭证.pdf
处理流程:① 提交争议 → ② 资金冻结 → ③ 公证机构受理并通知对方 → ④ 双方材料质证 / 调解 → ⑤ 出具处置结论(解付 / 退款 / 依法律文书处置),全程留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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